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特区政府今日(26日)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美国众议院议员致美国财政部长的信函。
特区政府发言人严正声明如下:
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信中恶意指责和诋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声誉。信中的指控毫无事实根据,严重不实,是个别政客为满足一己政治利益,散布谎言和虚假信息,意图卑劣。
特区政府一直全面及严格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安理会)施加的制裁,以履行国际义务。我们不会执行其他国家施加的单边制裁。这些制裁违反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特区政府通过有效的机制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包括拒绝联合国安理会指定及可疑的船只进入香港;监察和巡查可疑的香港公司,防止其参与规避联合国制裁的活动;以及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参与《化学武器公约》及《武器贸易条约》。我们的工作成效,一直获得各贸易伙伴的尊重和认同。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维护金融体系的诚信及稳健。香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遵守包括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国际标准和最佳做法。
制订相关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国际标准的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已确认香港整体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并就此拥有健全的法律架构及有效的制度,尤其在识别及了解风险、执法、追讨资产及国际合作等方面。
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继续享有高度自治,包括实行普通法体系和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构。香港的法治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例如,在“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中,香港的整体排名维持高位,并继续领先于一些不时无理批评香港法治和人权状况的西方国家。
基本法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和集会自由及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
与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司法管辖区一样,香港有权制定和实施法律以维护国家安全。今年较早前,特区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落实我们之前未能履行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下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共同运作,以确保我们的经济和企业有稳定和可预测的发展环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中的罪行定义明确,制订时参考了许多其他发达经济体的法例。
事实上,国际商界对香港充满信心。香港美国商会今年较早前进行的调查显示,近80%的会员对香港的法治抱有信心,而接近70%的受访者表示其业务未受到香港国安法的影响。
美国在香港拥有庞大的经济利益。过去十年,美国对香港的贸易顺差约2,700亿美元,超过1 200家美国企业在港营运。美国政客若一意孤行,最终只会破坏港美本应互惠互利的关系,损害美国及其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