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明确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方式,优化登记备案最小间隔时间_小恐龙蜘蛛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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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一步明确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方式,优化登记备案最小间隔时间
2024-11-1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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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网站,2023年2月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出租人登记备案的要求,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向区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同时,要求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通过住房租赁平台完成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市房屋管理部门依托住房租赁平台,提供房源核验、信息查询、网签备案等一站式服务,并向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开放数据接口,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并为街镇相关部门开展住房租赁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市房屋管理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在总结、梳理近几年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服务管理措施的优化,牵头起草形成《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以下简称《操作规定》),对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制度,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提升住房租赁各项管理服务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操作规定》共18条,围绕《条例》要求,结合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和服务内容,从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信息系统、证明材料、办理方式、网签备案线下、线上办理、批量服务、资料管理、信息查询、数据共享和办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1.进一步明确网签备案办理方式。鉴于本市不动产登记历史原因,现存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类型复杂多样,通过进一步完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类型,明确网签备案办理方式,厘清线下、线上办理材料,简化申请表单,使租赁当事人、租赁服务单位和基层窗口明晰办理要求,工作有据可循。

2.优化登记备案最小间隔时间。将“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的,备案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调整为“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的,备案间隔少于2个月的,需向经办的区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说明情况”。通过相关调研座谈,从既有利于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与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业务衔接的角度出发,将登记备案间隔时间优化为2个月,与本市租赁住房房源核验规则保持一致。

3.建立健全市、区、街镇三级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推动网签备案信息对接市大数据中心,实现与市民政、市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主动为区、街镇相关管理部门开通住房租赁平台用户权限,实现区域、街镇住房租赁数据的查询、共享和利用,为住房租赁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4.优化线上办理和免于提交工作。近年来,本市网签备案工作持续优化:2020年推出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实现全程网办;2021年配合市公安局推出居住证一件事,实现网签备案与居住登记无缝衔接;2022年进一步推出“我要租房”应用场景,面向群众提供便捷租房服务。因此,对相关条款增加了线上办理和免于提交的内容,指导租赁当事人便捷办理网签备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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